ST开元(3003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本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 事会备案。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