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4] - 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时,拟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财务负责人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材料[30]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会议资料按规定时间提供并保存至少十年[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7] - 履职涉及信息可直接申请披露或报告[37]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或修订[4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1]
天娱数科(00235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