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3] 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及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3] - 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4]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决策流程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否定则提请改聘[1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董事会通知被改聘方,股东会表决时其可陈述意见[14] 时间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监督与关注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其他规定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