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600774) - 汉商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汉商集团汉商集团(SH:600774)2025-12-11 0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22] 董事选举 - 等额选举中,董事候选人获取选票数超过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即为当选[22] - 等额选举中,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应进行第二轮选举[22] - 等额选举中,若第二轮选举仍未满足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22] - 差额选举中,获取选票超过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董事人数的候选人当选[23] - 差额选举中,若获取选票超过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按得票多少排序,票数多者当选[23]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