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唐源电气唐源电气(SZ:300789)2025-12-10 11: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5日,上市于2019年8月28日,注册资本14384.9057万元[6]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28996.10万元,2024年度为63978.71万元,2023年度为63942.93万元,2022年度为43358.17万元[11]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57206.01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为162597.16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48644.03万元,2022年12月31日为128407.40万元[12]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476.28万元,2024年度为 - 2017.24万元,2023年度为10433.71万元,2022年度为 - 1702.21万元[14] - 2025年6月末流动比率为2.86倍,2024年末为2.44倍,2023年末为2.89倍,2022年末为3.32倍[15] - 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合并)为30.12%,2024年末为33.78%,2023年末为31.73%,2022年末为30.10%[15] - 2025年毛利率为37.94%,2024年为35.99%,2023年为42.46%,2022年为49.78%[15] - 2025年净利率为12.58%,2024年为11.90%,2023年为17.45%,2022年为21.00%[15]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91.69万元,降幅7.91%[18] - 2025年1 - 6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562.82万元,降幅36.14%[18] 业务数据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37514.95万元、52169.98万元、67592.51万元和74060.01万元,钒钛业务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1302.65万元、7247.74万元、10361.49万元和10419.99万元[19] -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87.61%、65.58%、55.74%和68.50%[23]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存货原值分别为21545.52万元、20316.30万元、20539.30万元和18633.63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贸易业务预付账款中拟协调供应商退款金额为3514.99万元,对鑫鑫工贸预付款尚未收回金额为2074.03万元[27] -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 - 9月,钒钛资源开发与利用业务营运资金占用额为2896.21万元、3425.99万元、4124.50万元及4583.56万元,对营业收入贡献率分别为0.26%、15.63%、24.06%和14.11%,毛利润贡献分别为0.52%、6.57%、6.40%和6.37%,净利润贡献率分别为 - 0.79%、6.95%、7.41%和11.06%[28][29] -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对博亿智的应收账款为2749.33万元,逾期一年以内,其中2025年1 - 9月经营承包费应收账款余额为493.11万元,厂内存货应收账款余额为2256.23万元[30]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增加折旧、摊销费用不超8280.29万元[34] 股票发行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42][46] -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4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47]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4311.60万股(含本数)[49] -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5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80623.58万元(含本数)[53] 研发项目 - 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预计投资39386.51万元[56] - 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预计投资31054.05万元[56] 重要时间节点 - 2025年5月12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相关议案[70] - 2025年10月10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股票方案议案,调减募资总额[70] - 2025年5月28日,发行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相关议案[71] 发行相关条件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同股同权[72]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73][74]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5]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需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76][77] - 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78][79]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71] - 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83] -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况[8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85] -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89] 其他 - 保荐人自营业务股票账户及全资子公司分别持有发行人56874股、62896股,本保荐人及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0.08%[62] -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57] -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距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88] - 中信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90] - 募集资金用于“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等及补充流动资金[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