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物产中大物产中大(SH:600704)2025-12-10 11:33

审计机构设置 - 一级子公司符合条件应设独立内部审计机构[5] 审计频率 - 各级子公司每3年至少审计1次[10] - 领导人员经济责任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10]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报批实施[13] - 现场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审计时送达[14]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意见,否则视同无异议[14] 审计整改 - 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8] - 分析问题完善制度和内控措施[18] 审计协作与应用 - 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配合[18]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等依据[18]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20] - 审计机构和人员违规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1] - 保护受打击报复的审计人员,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1]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修订与解释[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