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