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