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志清)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志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及股东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等不能担任[3] 其他条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志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及股东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等不能担任[3] 其他条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