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华妹)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SH:605055)2025-12-10 11: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华妹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要求 - 特定持股和亲属关系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3] 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