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30055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信息报告义务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在当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 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机构,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对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 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