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30055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