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业绩说明会与预告 - 拟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19]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6][31][4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应立即披露[37] - 董事长或总经理等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38] - 董事会通过发行新股或其他境内外融资方案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应及时披露[40] 信息报告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在信息特定情形时应12小时履行报告义务[52]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101] 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0][111]
和仁科技(3005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