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 -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欢瑞世纪欢瑞世纪(SZ:000892)2025-12-10 10:48

薪考委员会组成 - 薪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确定并报请董事会批准[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届期满可连选连任[2]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董事会例会前召开[4]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7] - 表决方式均为投票表决,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后形成决议[8]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按合法程序不得修改或变更[9] 决议通报与执行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最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9] - 主任或指定委员负责跟踪检查,违规事项可督促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9] 会议记录与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等内容[10] - 决议等书面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整理后归公司档案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0] 委员权益与义务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10][11]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公司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11]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11] - 可向高级管理人员质询并评估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11]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