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 公司章程
冠捷科技冠捷科技(SZ:000727)2025-12-10 1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4月29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2956698亿元人民币[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2956698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0]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3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6]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8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重大投资规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出售资产交易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对外投资超5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为重大投资或支出[100]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