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301115) -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联检科技联检科技(SZ:301115)2025-12-10 10:33

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会议每年至少4次,每季度至少1次,主任提前3天通知[9]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表决与审议 - 关联委员表决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2人董事会审议[10] - 披露财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0] 实施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