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3011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联检科技联检科技(SZ:301115)2025-12-10 10:33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可提出聘请议案的有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5] - 选聘可采用公开、邀请等方式,符合要求续聘可不公开选聘[6][7] 人员与聘期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 更换与保存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1]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违规且情节严重,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