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3011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联检科技联检科技(SZ:301115)2025-12-10 10:33

管理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8] 说明会规定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人员培训 - 公司应培训相关人员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能力[10]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1] 活动要求 - 公司举办大型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要主题清晰、用数据说话、展示亮点[1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可在年报披露后举办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1] 信息维护 - 公司应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12] 互动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答复[12][13] 调研预约 - 投资者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预约调研等活动[14] 调研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1] 资料保管 - 公司证券部应妥善保管投资者关系活动文件资料,保存期限十年[24] 负责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8]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9] 部门职责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1] 档案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信息[23] 信息披露 - 公司不得通过互动易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