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桂林三金桂林三金(SZ:002275)2025-12-10 10:33

董事高管辞职披露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职情况[5] 补选与解除职务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6] 信息申报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应在离任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10][11] 监督与赔偿 - 离职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1] - 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