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桂林三金桂林三金(SZ:002275)2025-12-10 10:33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14]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2] - 若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情况[12] - 公司董事会需对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15]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5] 问题整改机制 - 公司要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为主体[17] - 被审计单位需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审计部[17] - 审计部要检查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17] - 公司要分析典型问题,完善制度和内控措施[17] 内审人员管理 - 公司要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19] - 对表现好的内审人员给予奖励,违规人员依规处理[19] - 内审人员违规由董事会责令纠正并承担赔偿责任[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