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桂林三金桂林三金(SZ:002275)2025-12-10 10:3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9][11]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至少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1] 业绩相关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含营业收入等数据指标[1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请或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及保密制度相关规定[29]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并获核准签发[3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24] 人员职责 - 董事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件[32]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2] 其他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9] - 公司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46] - 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46]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4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4] - 市场出现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34] - 各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35]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