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4] 审批权限 - 重大交易(除特定事项)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30%以上、50%以下[7] - 与非关联方日常交易,购买类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出售类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9] - 关联交易(除特定事项)审批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10] - 与关联人交易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应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16]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办公室[18]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通知及材料[19]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2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关系情况除外)[23]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等,会议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出再次审议条件[30]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2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行职责[28]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与会董事等应签字[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3]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30] - 董事会制订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修改亦同[3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3] - 非现场董事会,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统计[28]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5]
大悦城(000031)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