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5][6] - 内审部负责公司各机构及参股公司内控、会计资料审计,协助建反舞弊机制[12] - 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4]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年度结束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4] 评价报告流程 - 公司根据内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4]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核实评价[17] 审计程序与处理 - 内审工作日常确定年度重点、拟定计划等,重大审计事项处理报董事会批准[19]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审议[19] 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0] 检查与评估重点 - 内审部将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21] - 内审部在相关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22][23][24] 权限与处理权 - 内审部在工作中有要求报送资料等权限[25][26] - 内审部根据审计结果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等处理权[28] 审计证据与档案 - 内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等,记录在底稿并归档[30][31] - 内审部对审计事项建档案,资料保存不低于10年[30] 保密与机制 - 内审资料未经同意不得泄露,查阅按规定办手续[31]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追究责任人责任[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