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年7万元(税前)[14]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16]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按月发,月度绩效考核后发,年度绩效考核后3个月内发完[20]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20] 薪酬调整 - 常规调整每年由薪酬委员会提方案按程序执行,特殊调整临时提建议[21] 离任结算 - 董事、高管离任基本薪酬按实际任职月结算,绩效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折算[23] 薪酬止付与追索 - 公司有权对特定情形停止支付或追索绩效及中长期激励收入[24][25] 办法相关 - 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起草,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生效[30] - 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