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5]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交易窗口期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窗口期不得买卖股票[8] 收益收回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4小时内通知证券部并书面更新[11]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离任解锁 - 董事和高管离任半年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5]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