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任职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有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 人员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第(一)至(六)项应立即停止履职解除职务,第(七)、(八)项公司应30日内解除职务[5] 任期与代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总经理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7] 职责与权限 -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贯彻财经政策、法规和制度等多项财务工作[10] - 总经理可提出缩编或扩编职能部门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1] - 总经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但需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报告[7]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其开展工作[8] - 总经理应组织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14] - 总经理应保障公司工会行使职权,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应先听取工会意见[1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相关人员[17] - 三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由党务和行政管理中心保管[19] 薪酬与奖惩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3] - 总经理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应获奖励,未完成则受处罚[23]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作报告并接受监督[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