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会议相关规定 - 因委员辞职等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5]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1][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3]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可委托其他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13][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决议相关规定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 审议采用自由发言,集中审议、依次表决[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16]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委员签字生效,未按程序不得修改变更[18] - 决议情况至迟于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18]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19] 责任与回避 - 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免责[19] - 委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可参加[21][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委员职权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董事、高管工作情况[24]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公告等资料[24] - 可评估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25] 议事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