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杭州园林杭州园林(SZ:300649)2025-12-10 08:4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权超50%,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4]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关联担保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报股东会批准[13] 子公司担保流程 - 控股子公司需公司担保,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对外担保额度审批申请[18] - 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由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执行,报公司财务和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9] - 除特定情形外,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担保需经其财务审核、法定代表人签字,报公司财务审核批准[19]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需书面订立,条款应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查,必要时由律师事务所审阅[23]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金额等条款,且需在反担保合同签署后生效[23][24]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指定经办负责人保管,督促被担保方还款,关注其经营等情况[28]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按规定程序审批[28]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债务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29]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31] 担保信息披露 -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披露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信息[33]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未按程序签订担保合同或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