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6039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通醋酸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