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张小泉张小泉(SZ:301055)2025-12-10 03:42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9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5] - 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8号[2] 股权结构 - 2017年11月30日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700万股,各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4] -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认购8000.00万股[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公司决策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2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3]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34]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6][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9]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