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职责权限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履职,行使监事会职权[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提真实性等意见[9]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0] 工作流程 - 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出具报告提交[11] - 审计部至少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含内审执行情况及问题[1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豁免[17]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0] - 工作细则含数规定,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