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祥源新材祥源新材(SZ:300980)2025-12-09 12:4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部分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1]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面谈或电话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汇报公开[11] - 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6] - 各部门发生重大事项负责人填报告流程表报董事会秘书[18] - 年度等报告资料各部门报证券投资部[18]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收集整理资料签字报送[15] - 总经理及高管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8] 信息管理与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进行内幕交易[19]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培训相关人员[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违规造成损失处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