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祥源新材祥源新材(SZ:300980)2025-12-09 12:48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6]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深交所报送年度报告[33]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深交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3]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编写,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16]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17] 保密相关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1]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为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1]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各部门、下属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29] -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需签保密协议[30] 其他要点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8]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意见[13]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等文件资料由证券投资部存档,保存不少于10年[36]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应建立完备档案[38]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应履行内部报告、通报制度[3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可要求赔偿[41]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