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祥源新材祥源新材(SZ:300980)2025-12-09 12: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公司或董事、高管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因违法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期间,股份不得转让[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5]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5] 股份锁定与转让比例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 [1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减持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5] - 减持区间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未完成减持计划应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5] - 董事、高管应在减持计划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置信息[16]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16] 增持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增持时间区间不得超六个月,拟增持数量或金额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6] - 披露增持计划主体应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计划[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公告,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17]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