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过半数选举[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通知及文件提前三日,紧急可随时召集[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去职务[1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7] 工作细则 - 与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