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祥源新材祥源新材(SZ:300980)2025-12-09 1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的独立董事,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自事实发生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3] - 提前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可提异议[13]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独立董事知情权与参与权 -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5] - 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独立董事特殊权利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行使职权遭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6]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6]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给予工作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高的股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