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组成人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提名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外派高管是指由公司推 荐,派往董事会认为重要的控股或参股企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