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管理规则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管理规则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工 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证券,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证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证券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证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证券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股份变动、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1 交易所的规定; (三)不存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披露减持计划或增持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