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 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悖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