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连续任职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9] 独立董事提名与撤换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连续3次未出席会议,由董事会提请撤换[9] 重大关联交易与职权行使 - 重大关联交易有金额界定[11]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或全体同意[11] 委员会与独立意见 - 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11] - 对多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2][13] 其他规定 - 股东借款等超300万或净资产5%,需发表意见[13] - 独立意见至少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15] - 资料至少保存5年[15] - 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16] - 发现违法违规应尽职调查等[1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1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