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华发深华发(SZ:000020)2025-12-09 12:0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关联交易[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8] 其他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及时报告业绩情况[12] - 签署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亿元以上需报告[12]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情况[14]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16]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需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9]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0] 其他规定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多种内容[21] - 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事项信息知情人需承担保密责任[22]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