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资金管理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2] - 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 资金占用处理 - 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项目或资产时应核查资金占用情形[2] - 董事会知悉资金占用应锁定相关股份并要求还款[3]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专项说明[5]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侵占资产处理流程 - 财务负责人发现侵占资产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送董秘[6] - 董事长敦促董秘通知董事开会,不召开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召集[6] - 董秘按决议发清偿通知并披露信息,无法清偿20日内向司法申请变现股份[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