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壹连科技壹连科技(SZ:301631)2025-12-09 12:0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633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141.4580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9141.4580万股,均为A股[23]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田王星持股750万股,占比75%;田奔等三人分别持股100万、100万、50万股,占比10%、10%、5%[23]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9]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7][3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3] - 股东查、复制材料需提前15天书面说明目的[35]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3]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5][56] - 董事人数不足等三种情形需两个月内开临时股东会[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议[121]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特定自然人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2]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131]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0]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不同发展阶段和投资计划下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154] 公司合并等 - 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6][177][178] 其他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5][16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