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6]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2]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24]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16]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类型等分别预计[18]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时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时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或有对价的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5] 制度说明 - 制度中“法律”指中国境内现行有效适用及不时颁布适用的相关法律规范[28]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规定为准[28]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
五方光电(00296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