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天桥起重天桥起重(SZ:002523)2025-12-09 11:4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委员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通知 - 会议应至少提前3日发出通知(特别紧急情况除外)[12]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会议举行条件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15] 会议记录与委员履职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资料提供 - 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公司主要财务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0] 议事规则相关 - 董事、高管范围参照《公司章程》规定[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1] - 与新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改[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文档相关 - 涉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2]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