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SH:600422)2025-12-09 1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公司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1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4]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19]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0]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0]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0]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采用视频等方式[20] 独立董事利益限制 - 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高的股东[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