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SH:600422)2025-12-09 11:33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提前10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6] - 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 特殊事项决议要求 - 收购本公司股份相关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4] - 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且同意董事超全体董事半数[4] 董事履职规范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1] 董事会审批权限 - 审议批准单项目标金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含)的资产购置等事项[13] - 审议批准单项目标金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含)的资产处置事项[13] - 单次批准对外担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 - 审议批准追加融资额度不超年度融资额度的30%[14] - 决定对外捐赠累计金额不超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4] 决议及表决规则 - 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同意[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20] 其他规则 - 1/3以上董事对拟审议事项有重大分歧或认为资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可联名提出暂缓上会或延期召开/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5] - 各项法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重大事项集体决策[15] - 会议原则上只审议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题[16] - 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裁组织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