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与履职披露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6]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8]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0] - 根据专门机构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1]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时,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1]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行为等[11] - 发现董高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可提出解任建议[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6] - 独立董事委员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16]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6]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实施细则施行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