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688382) - 益方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益方生物益方生物(SH:688382)2025-12-09 11:3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9]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9]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交易所五个交易日无异议可聘任[10] 任职限制 - 曾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7] - 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7] - 对吊销执照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7] 终止聘任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3] - 履职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致重大损失,公司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3] - 违反规定致重大损失,公司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3] 职责代行 - 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直至聘任新秘书[11] 权利义务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18] - 应客观回答咨询,澄清不实报道[19] - 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文件[19] 公司支持 - 保证参加后续培训[19] - 有关部门及时提供信息披露资料[19] - 重大决定前应征询意见[19] - 配备办公设备[19]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务,签订保密协议[20] 规则生效 - 工作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