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301004) - 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嘉益股份嘉益股份(SZ:301004)2025-12-09 11:12

减持信息 - 顾代华直接持股340,200股,占总股本0.2332%,拟减持不超85,050股,即不超总股本0.0583%[3] - 胡灵慧直接持股210,000股,占总股本0.1439%,拟减持不超52,500股,即不超总股本0.0360%[4] - 两人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137,550股,不超目前公司总股本0.0943%[10] - 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使用需求[6] - 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获授股份[7]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8] -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9] - 减持期间预计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9] 股本信息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5,906,186股[5] - 截至2025年12月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99,792股,剔除后总股本为143,706,394股[5] 承诺事项 - 嘉金投资自嘉益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承诺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12] - 嘉益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嘉金投资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承诺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25日[12] - 嘉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承诺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12] - 顾代华、胡灵慧承诺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若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顾代华、胡灵慧承诺薪酬制度、未来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16] - 顾代华、胡灵慧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至可转债发行完成,按最新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6]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 - 股价稳定方案未实施或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方案[13] - 中止后再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应继续实施方案[13]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十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方案,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启动条件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方案[1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3]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13] -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控股股东可增持公司股份[13]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资金金额不高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不超总股本2%[14]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股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14] 其他规定 -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等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说明原因并道歉[15] - 控股股东未采取措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施完毕[15]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措施,公司10个交易日内停发薪酬,其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施完毕[15]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相关人员不因身份或职务变更拒绝实施[15] - 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5] - 若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15] - 若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6个月内未减持,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15] 其他情况说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顾代华、胡灵慧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行为[16] - 顾代华、胡灵慧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时间、价格实施的不确定性[17]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股权及持续经营[18] -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情形[18]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及分红不达标的情形[18] - 公司将关注减持计划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21]